10.2 智能家居控制系统


10.2.1 系统概述
1 系统定义
智能家居控制系统是以HFC、以太网、现场总线、公共电话网、无线网的传输网络为物理平台,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技术平台,现场总线为应用操作平台,构成的一个完整的集家庭通信、家庭设备自动控制、家庭安全防范等功能的控制系统。
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由家庭到小区乃至整个城市的综合信息服务和管理系统,以此来提高住宅高新技术的含量和居民居住环境水平。
2 系统的基本组成
系统宜由服务器、家庭控制器(各种模块)、路由器、调制解调器、交换机、通讯器、控制器、无线收发器、探测器、传感器、执行机构、打印机等主要部分组成。
3 系统的主要用途
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的主要用途是家庭通信、家庭设备自动控制、家庭安全防范三个方面。
  1)家庭通信
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的主要家庭通信用途见表10.2.1-1。

表10.2.1-1  家庭通信的主要用途
表10.2.1-1  家庭通信的主要用途

  2)家庭设备自动监控家庭设备自动监控包括电器设备的集中、遥控、远距离异地(通过电话或Internet)的监视、控制及数据采集。家庭设备自动监控的主要监控对象及内容见表10.2.1-2。

表10.2.1-2  主要监控对象及内容
表10.2.1-2  主要监控对象及内容

  3)家庭安全防范
家庭安全防范主要包括火灾报警、可燃气体泄漏报警、防盗报警、紧急求救、多防区的设置、防客对讲等。家庭控制器内按等级预先设置若干个报警电话号码(如家人单位电活号码、手机电话号码、寻呼机号码和小区物业管理、安全保卫部门电话号码等),在有报警发生时,按等级的次序依次不停地拨通上述电话进行报警(可报出家中是哪个系统报警)。同时,各种报警信号通过控制网络传送至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并可与其它功能模块实现可编程的联动(如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后,联动关闭燃气管道上的电磁阀)。家庭安全防范的主要对象及内容见表10.2.1-3。

10.2.2 系统分类与基本特点、功能、适用范围
1 系统分类
智能家居控制系统主要可分成以下几类:
  1)采用公共电话网的智能家居控制系统;
  2)采用HFC的智能家居控制系统;
  3)采用以太网的智能家居控制系统;
  4)采用LonWorks的智能家居控制系统;
  5)采用RS485的智能家居控制系统;
  6)采用无线网的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等类型。
2 基本特点、功能、适用范围
系统基本特点、组成、功能、适用范围详见表10.2.2。

10.2.1-3  主要防范对象及内容
10.2.1-3  主要防范对象及内容
表10.2.2  各种类型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的基本特点、功能、适用范围
表10.2.2  各种类型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的基本特点、功能、适用范围
表10.2.2  各种类型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的基本特点、功能、适用范围

10.2.3 产品选用要点
1 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类型的选用
参见表10.2.2。
2 家庭控制器的选用
家庭控制器的选用主要包括功能、总线技术及模块化设计、扩展功能,可按用户的基本要求进行配置等。
  1)家庭控制器功能的选用
家庭控制器通常具有以下功能:家庭防盗报警;家庭火灾报警;家庭燃气泄露报警;家庭紧急求助;远程设防与撤防;远程报警;访客对讲;家用电器监控;家用表具数据采集及处理;空调机监控;接入网接口;小区电子公告;信息查询;家用设备报修等。
在工程设计中,家庭控制器功能的选用可参见表10.2.3-1。

表10.2.3-1  住宅家庭控制器功能设置表
表10.2.3-1  住宅家庭控制器功能设置表

  2)总线技术及模块化设计:家庭控制器宜采用总线技术,如LonWorks、RS485、BACnet、CAN-Bus、CEBus、X—10等;家庭控制器宜采用模块化设计,以便用户可以根据需求选择不同的模块完成不同的功能。
  3)扩展功能:家庭控制器要有一定的扩展功能,考虑能适应今后发展的需要。
  4)可按用户的基本要求进行配置:应能根据用户提出有哪些被控设备及监视控制要求(功能 要求)等因素,来对家庭控制器组成进行配置,包含模块种类的选择和各种模块数量的选择。
3 对于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中的家庭安全防范系统的基本设置标准要求可参见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4 常用入侵探测器应用举例见表10.2.3-2。
5 当防火规范规定必须设置火灾报警系统时,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及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设置及系统的构成须遵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的规定。

表10.2.3-2  常用入侵探测器应用举例
表10.2.3-2  常用入侵探测器应用举例
表10.2.3-2  常用入侵探测器应用举例

6 工程设计相关规范、规程及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DT50314—2006。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
《智能家居控制系统设计施工图集》03X 602。
《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上)》97X 700(上)。
《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下)》97X 700(下)。
《住宅智能化电气设计施工图集》99X 601。
《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智能化系统示范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10.2.4 施工安装要点
1 交换机、路由器、控制器、放大箱、分配箱、电话分线箱安装在电气竖井内或公共走道的墙上(内)。
2 家庭控制器暗装(或明装)在墙内(上),其底边距地面1.4m左右。家庭控制器应设置在住户大门附近(宜距户门0.5m以内),且容易操作(包括设防与撤防)的地方。
3 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在厨房内的燃气管道、灶具附近,当住户使用的是天然气、城市煤气,燃气探测器吸顶安装在距顶棚300mm以内的地方;当住户使用的是液化石油气,燃气探测器安装在距地面300mm以内地方。

4 感温探测器设置在厨房内,吸顶安装。
5 感烟探测器设置在起居室、卧室等房间内,吸顶安装。
6 紧急按钮开关设置在起居室沙发和主卧室床头附近的墙上,以及卫生间的墙上。紧急按钮开关暗装在墙内,其底边距地面0.5~1.2m。
7 门(窗)磁开关安装在门扇和门框内或窗扇和窗框内。
8 玻璃破碎探测器安装在窗户和玻璃门(阳台)附近的墙上或吸顶安装,
9 被动红外侵入探测器和被动红外/微波双技术探测器安装在住户的主要通道、重要的房间内,吸顶安装或安装在顶棚的墙角处。
10 红外遥控器安装在被控电器设备正面附近的墙上,距离不能超过红外线工作范围,且与电器设备之间没有遮挡。
11 系统安装可参考《智能家居控制系统设计施工图集》03X602。
12 施工安装验收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
《建筑及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检测验收规范》DB 11/146—2002。
《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程》CECS 182—2005。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02。
10.3.5 相关标准
《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 第1部分:系统通用要求》GB/T 20299.1—2006。
《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 第2部分:检测验收》GB/T 20299.2—2006。
《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 第3部分:物业管理》GB/T 20299.3—2006。
《建筑及居住区数宁化技术应用 第4部分:控制网络通信协议应用要求》GB/T 20299.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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